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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第一中学消防管道铺装工程项目询价公告


作者:    发稿人:雷慧洋     发布时间:2026-07-22 16:49:29    点击数:0  

   欢迎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消防管道铺装工程
   二、预算金额:88000元
   三、项目内容报名后见详细清单
   四、合同履行期限:15天
   五、质量要求合格
   六、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723日—7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8:00
   2.地点:安阳市第一中学总务处办公室
   3.方式:现场报名后发放《询价通知书》;报名时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应涵盖本次采购活动内容。
   七、响应文件递交
   1.时间:202672690分前
   2.地点:安阳市第一中学总务处办公室
   八、投标企业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专项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法定基本资格条件需提供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25年度以来(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提供具备相关设备的承诺函。■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网站截图。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昊
   联系电话:0372-3392264

 
安阳市第一中学   
20267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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