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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一中奖学金实施办法


作者:    发稿人:雷慧洋     发布时间:2012-09-26 11:43:58    点击数:2542  

一、学科竞赛奖
 
1、奖励条件
 
   本校正式在籍的应届毕业生,品行端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文明礼貌,热爱集体,关心他人,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秀,体育达标;
 
   高中阶段,参加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科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河南赛区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者,可获得学科竞赛奖励。
 
2、奖励方法
 
   获奥林匹克竞赛河南赛区一等奖者奖励2000元,若成绩突出,被选拔参加全国培训,学校奖励5000元。
 
1、奖励条件
 
   本校正式在籍学生,品行端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文明礼貌,热爱集体,关心他人,体育成绩达标,
 
   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秀(二、三年级本期期末成绩和上学期期末成绩均在年级前60名)。
 
2、奖励方式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均可填表申请奖学金。两次成绩均在年级前10名的可申请一等奖学金,两次成绩均在前30名申请二等奖学金。
 
   学生填表后,交班主任核实,上报德育处;经学校调查核实后,最后确定。没有评上申请等次奖学金的学生,可继续申请下一档次的奖学金。
 
3、评奖时间 :二、三年级每学年的第一学期期末。一年级每学年的第二学期期末
 
4、奖励人数:每个年级15人,共45人。
 
5、奖励等级
 
   一等奖学金每个年级5人(不超过5人),每人800元;二等奖学金每个年级10人(不超过10人),每人400元;
 
6、评奖办法
 
   班主任汇总后报德育处。由德育处审核后,报学校批准。
 
二、 说明
 
1、学生申请奖学金必须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
 
2、德育处对学生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后,上报校长批准。
 
3、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在全体学生表彰大会上表彰,班主任负责将学生获得奖学金的情况填入学生档案。
 
安阳一中  
二00七年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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