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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第一中学校园沥青道路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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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发稿人:雷慧洋 发布时间:2025-06-20 17:25:51 点击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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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HJS-2025-29 2、项目名称:安阳市第一中学校园沥青道路整修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5.7万元 最高限价:35.7万元 5、采购需求:安阳市第一中学校园沥青道路整修工程,该工程位于安阳市第一中学校内,主要工程内容为校园内原有部分沥青道路整修约1500㎡;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已到位; 7、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8、质量要求:合格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法定基本资格条件需提供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23年度以来(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声明文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2 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 (1)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解密《响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3 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承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及 2025 年 1 月 1 日以来连续三个月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扫描件)。 (2)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同“项目基本情况”1.7 款要求。 注: (1)所有证照均应为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加盖公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6月27日,每天上午8:31: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浩海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安阳市开发区峨眉大街与广顺街交叉口南200米路西); 3、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3.1授权委托人携带公司营业执照、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人携带法人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2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复印件留存。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3.3、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套,购买磋商文件时交纳,售后不退。 四、首次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7 月3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浩海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安阳市开发区峨眉大街与广顺街交叉口南200米路西) 五、首次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7 月3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浩海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安阳市开发区峨眉大街与广顺街交叉口南200米路西)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项目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同期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贫困地区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阳市第一中学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文明大道327号 联 系 人:钟老师 联系方式:0372-33922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浩海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阳市开发区峨眉大街与广顺街交叉口南200米路西 联 系 人:秦国涛 电 话:13938512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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