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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第一中学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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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发稿人:刘晨 发布时间:2019-03-05 08:26:56 点击数:1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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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安阳市第一中学部门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安阳市第一中学部门概况 一、安阳市第一中学部门主要职责 (一)实施高中学历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二、安阳市第一中学部门预算算单位构成 安阳市第一中学部门预算包括学校本级预算,没有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安阳市第一中学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安阳市第一中学部门2019年收入总计3780.96万元,支出总计3780.96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29.98万元,增加19%。主要原因是工资标准调整、学费标准调整和文明单位级别提高,收入支出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安阳市第一中学部门2019年收入合计3780.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137.76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643.2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安阳市第一中学部门2019年支出合计3780.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80.96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安阳市第一中学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3137.7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 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380.95万元,增加13.6%,主要原因是工资标准调整,文明单位级别提高、文明奖发放标准提高,收入和支出增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增加0万元,增加0%。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安阳市第一中学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137.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137.76万元,占100%。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我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分为工资福利支出2701.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5.17万元,离退休费100.64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3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8年减少2.5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019年我校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比 2018年减少2.5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学校安排,2019年,我校没有安排教师出国交流活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2019年我校没有购置公务用车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和 2018年持平,没有增减。 (三)公务接待费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9年预算数和 2018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项目4个,预算资金4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37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没有对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2019年,我单位未组织预算绩效评价。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末,我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电动三轮车1辆(用于学校垃圾清运)。我单位没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2019年预算中,我单位无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及资金。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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